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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7 17:45:39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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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宁市生育津贴的热点问题为2025南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2025南宁生育津贴怎么算?社百网为您解答如下。
2025南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分娩或流产前补缴欠费的,补缴后待遇正常享受。
二、生育医疗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包括女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和在孕产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条件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条件原则上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生育或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025南宁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职工分娩前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
(二)具体天数
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在2023年9月1日生效。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或施行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在第一款的基础上,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30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长30天。
3.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