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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7 17:35:39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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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个部分,那么烟台生育津贴怎么领取?领取条件和发放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烟台生育津贴领取方法
烟台生育津贴不需要申请,为免申即享事项。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如您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在烟台市定点医院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后,如单位正常缴费,生育津贴将在医疗费结算的次月发放到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烟台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1)在烟台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
自2022年4月1日起,在烟台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
(2)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烟台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
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津贴为98天,难产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