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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7 17:32:39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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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成都生育津贴仍是发放至单位,尚未实现直发至个人手中。除了生育津贴,城镇女职工还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今天,社百网主要讲解成都生育津贴2025年最新政策。
成都生育津贴2025年新标准
成都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一)计算公式
计发标准为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2(月份)÷365(天数)X具体天数。
(二)具体天数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42天;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
注:财政供养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财政供养单位的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时,需单位提供承诺书。
成都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
一、领取条件
(一)女职工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和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按规定由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的,其转出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和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三)军队转业、复员军人随用人单位初次参加我市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保的,以及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大学生,毕业当年随用人单位初次参加我市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保的,其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不受连续不间断足额缴费满6个月的限制。
(四)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简称“两类人员”):生育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与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按照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执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为:“两类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我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在我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
二、城镇职工申领流程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领生育津贴:(1)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2)生育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备注: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申领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网上经办→生育津贴申报。
结果打印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
2.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门诊或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合并支付,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工作要求、办理时限与相应事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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