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附缴费标准、门诊待遇、住院待遇

更新时间:2025-09-28 18:47:02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为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广东省医保局及江门市医保局相继推出相关医保政策对江门市职工医保待遇进行调整,接下来就带大家看看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待遇!


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在职职工

缴费基数:上限19770元,下限3954元;缴费比例:用人单位6%(含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2%。

灵活就业

缴费基数:上限19770元,下限3954元;缴费比例:个人7.5%(不含生育保险)。

失业人员

缴费基数:6590元;缴费比例:个人7.5%(不含生育保险)。

注:失业人员的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退休人员

缴费基数:6590元;缴费比例:个人5.5%(不含生育保险)。

注:退休人员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选定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5元;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非选定的医疗机构,月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5元。

注:

参保人在选定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可在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当月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可结转到下月使用;年度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不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报销比例

选定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未经转诊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办理转诊手续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

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55%。

非选定的医疗机构,急救和抢救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55%。

注:

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是指经选定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是指经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一类特定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6万元;二类特定病种,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200元;三类特定病种,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00元;四类特定病种,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注: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病种的,取较高病种季度支付限额增加360元。当季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均不能结转下季度使用。

报销比例

一类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按住院报销比例;二类、三类、四类特定病种,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注:

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在市内、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在校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本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2023年江门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①职工医保住院

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9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800元。

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6万元。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6%;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6%。

②职工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为5000元。

最高限额

职工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报销比例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报销比例85%;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0%。

异地转诊人员转诊(复诊)备案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在市内、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

未按规定办理跨市、跨省转诊(不含市内转诊)手续、超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超过规定的办理时限,但不能超过2年,其中先行支付不能超过3年)、超时办理市内非定点和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手续等情形,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20个百分点。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在校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前往备案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按本市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为您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