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门诊+住院+慢特病)

更新时间:2025-09-28 16:59:14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呼伦贝尔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一起看看吧!

呼伦贝尔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在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定点零售药店报销60%,年度支付限额150元。

2、两病门诊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600元,同时患有“两病”年度支付限额600元。

呼伦贝尔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

患有门诊慢特病,并申报备案通过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可在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慢性病备案,或向所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慢性病认定。

呼伦贝尔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自治区内一级乡镇苏木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1500以下报销100%,1500元以上报销90%;

自治区内二级医院(蒙中医院),起付标准400元(320元),报销比例75%;

自治区内三级医院(蒙中医院),起付标准800元(640元),报销比例65%;

自治区外定点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5%。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呼伦贝尔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慢特病)年度累计超过1.4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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