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5-08-19 10:22:40作者:王华老师

第十八条 参保单位因工负伤或已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职工,凭《工伤职工医疗证(卡)》到定点医院诊治。对转借证(卡)冒名顶替者严肃查处。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协议书,并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工伤职工确须转诊治疗的,应由定点医院组织会诊,提出诊疗意见,由医院工伤保险科填写《转院病情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主管院长批准,报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转院。不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未经经办机构批准擅自到定点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和经批准转院治疗但未提供齐全报销资料的,经办机构不予结算费用。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由经办机构指导其到指定的服务单位安装或更换,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报销费用。

第二十一条 定居统筹区域以外的工伤职工,因工伤部位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应在当地具有工伤保险协议服务的医院就治,凭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和所在单位的证明按规定标准报销费用。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且已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不再重新计发。未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标准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乘以《条例》规定的不同伤残等级人员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月数,减去已领取的伤残补助金总额。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分期完成支付。

第二十三条 2003年12月31日前,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照养老保险办法享受伤残津贴的人员,其伤残津贴的标准不变,继续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上述人员中享受生活护理费的,按照《条例》和《规定》的标准,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还应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继续为伤残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办法实施以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按本条规定执行。

为您推荐

内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内江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个人办理办理条件1、内江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办理材料本人户口本、户口簿等

2025-09-08 08:17

上饶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上饶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近日,记者从上饶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印发《关于确定2016年度年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对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从去年的2312元/月调整至2547元/月,最高基数则由去年的11556元/月,调整至12732/月。据了解

2025-09-08 08:12

钦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025-09-06 08:13

常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提取条件职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2.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笔贷款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笔贷款继续还贷。提取额度1.每年申请提取一次的,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时的

2025-09-05 08:02

贵港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办法(一)市内24小时内(市外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管理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025-09-04 08:02

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三)能

2025-09-03 08:1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