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更新时间:2025-08-19 10:22:23作者:李一老师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②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③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6、其他证明材料:

①职工在非本市贷款购房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②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②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租房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无房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出具);

②房屋租赁合同;

③房租发票(上一年或当年);

④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出具。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6、其他证明材料:

①已婚的,还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②租赁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还应提交《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③租住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其他提取情况所需材料

非住房消费提取材料

销户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购房并使用房贷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购房未使用房贷

1、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为您推荐

内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内江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个人办理办理条件1、内江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办理材料本人户口本、户口簿等

2025-09-08 08:17

上饶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上饶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近日,记者从上饶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印发《关于确定2016年度年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对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从去年的2312元/月调整至2547元/月,最高基数则由去年的11556元/月,调整至12732/月。据了解

2025-09-08 08:12

钦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025-09-06 08:13

常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提取条件职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2.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笔贷款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笔贷款继续还贷。提取额度1.每年申请提取一次的,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时的

2025-09-05 08:02

贵港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办法(一)市内24小时内(市外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管理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025-09-04 08:02

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三)能

2025-09-03 08:1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