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计算 最新加班费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25-08-18 17:34:45作者:王华老师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为您推荐

教育部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教育部

2025-09-13 08:16

山东青岛市南区加快信息技术推动教育创新步伐―

  201

2025-09-12 08:16

北京人口蓝皮书:北京近四成人口大学以上文化

12月9日,北京市委党校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北京人口蓝皮书:北京人口发展研究报告(2018)》(以下简称“《蓝皮书》”),根据《蓝皮书》,2010年以来,北京市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比例从2010年的43%下降为2017年的39

2025-09-12 08:11

宜宾在哪里办理港澳通行证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流程

2018年宜宾在哪里办理港澳通行证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流程首次办理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军人提交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提供居民户口簿);(2)《中国公民出

2025-09-12 08:02

山东青岛胶州市全面搭建信息化平台让课堂更精彩―

  胶州市教体局全面搭建信息化平台,让课堂教学更精彩,师生互动更频繁,教师的教学更方便,学校管理更规范。

2025-09-11 08:15

师生关系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

  二十年前,导师更像研究生的“第二父母”——“当我找到女朋友的时候,我第一个想法就是带给我的导师看看。”但如今,有些导

2025-09-10 08:1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