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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7 18:11:28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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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必要经济补偿。可以近似理解为是产假期间对于工资收入的一种替代,相当于是生孩子休假期间的补贴。
2025拉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失业人员及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应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生育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
2025拉萨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津贴天数
拉萨市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职工生育享受120天的生育津贴(含产前休假15天)。有下列情形的增加享受生育津贴天数:(1)难产的,增加15天;(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3)两个及以上婴儿存活4个月及以上的,增加30天;(4)按规定第一胎为晚育的,增加30天。同时符合前款两种以上情形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累计计算。职工生育期间,其配偶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标准按照生育津贴标准计发。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待遇:(1)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下同)的,享受20天生育津贴;(2)怀孕2个月(含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3)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50天生育津贴;(4)宫外孕的,享受50天生育津贴;(5)实施输卵(增加3天、5天的生育津贴。
2025拉萨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步骤1:准备材料
(1)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等原始证明材料;(3)生育费用医疗发票和清单;失业职工除提交上述(1)至(2)项材料,还须提交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未就业配偶除提交上述(1)至(4)项材料,还须提交职工所在单位或者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线上】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线下】需携带纸质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
步骤3:津贴发放
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津贴直接发放至所提供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