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5,沈阳生育津贴2025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5-09-27 18:09:35作者:互联网早读啦

沈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5是什么?沈阳生育津贴2025最新政策是什么?社百网整理了2025年沈阳市职工和居民生育保险政策如下,快一起查看吧!

沈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5

(一)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除外),分娩、流产、引产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2025年1⽉1⽇起,领取失业保险⾦⼈员符合⽣育津贴申领条件的,扣除失业保险⾦后按照差额发放⽣育津贴。

(三)⽣育津贴与⼯资不兼得,退休⼈员不计发⽣育津贴。

沈阳生育津贴2025最新政策

一、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

1、流、引产

4个月以下流产:15天;4个月(含)及以上流、引产:42天;

28周(含)及以上引产或死胎:42天。

2、住院分娩

正常生育:单胎158天(新生儿出生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及之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98天计发);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剖宫产、难产:单胎173天(新生儿出生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及之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113天计发);多胎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

2021年6月1日及之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20天。

二、生育医疗费

(一)城乡居⺠医疗保险

在待遇期内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育⼿术住院可享受⽣育医疗费待遇。

(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含28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

正常生育:单胎补贴标准为1500元,多胎补贴标准为1800元。

剖宫产、难产:单胎补贴标准为2000元,多胎补贴标准为2300元。

剖宫产(含多胎)合并手术补贴标准为2600,以上产检补贴标准为300元。

沈阳生育保险最新政策2025

(1)2025年1⽉1⽇起,参保职⼯/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在我市或异地⽣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包括⽣育住院,含怀孕满28周及以上引产、死胎,免除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按不同医保政策执⾏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例。

(2)2025年1⽉1⽇起,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殖类医疗服务项⽬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付范围,在省内“辅助⽣殖⻔诊”就诊,对参保人员不设起付标准,参保职工报销⽐例为60%,参保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最多享受2次。

(3)2025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在本市或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为一个孕期内限额1500元,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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