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芜湖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5-08-19 10:25:12作者:才子老师

2)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的,户籍民警打印《业务受理单》、《户口迁移审批表》和《办理户口承诺单》,经社区民警核实无误后报所领导核准,5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条件:公民在芜湖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不在本市的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1)亲属关系证明;2)成年子女未婚证明(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户口簿;4)申请人身份证;5)户口准迁证(民警签发并电子化);6)户口迁移证(民警受理并电子化);

办理地点:辖区派出所(目前芜湖市区户口全城通办,可在市区任意一个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业务)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2)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的,户籍民警打印《业务受理单》、《户口迁移审批表》和《办理户口承诺单》,经社区民警核实无误后报所领导核准,5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3)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4、工作调动

办理条件:1)行政、事业和跨地区行业单位职工,通过正常工作调动来本市工作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户口迁入;2)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1)人事部门工作调动命令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具有中级工作以上的职业资格的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单位证明;3)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4)户口簿;5)申请人身份证;6)户口准迁证(民警签发并电子化);7)户口迁移证(民警受理并电子化)。

办理地点:辖区派出所(目前芜湖市区户口全城通办,可在市区任意一个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办理户口业务)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为您推荐

咸宁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咸宁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1我市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答: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2015年9月,省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57号),要求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坚持以合法

2025-09-09 08:07

宿迁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宿迁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宿迁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宿迁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宿迁市关于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三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的,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实际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第八十四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

2025-09-06 08:18

伊春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2018年伊春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伊春新生儿上户口有时间限制吗该项是有时间限制的: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2,向婴儿父

2025-09-06 08:17

长春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2018年长春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关系到孩子的申报户口、入学等问题,很多马虎的家长都会因自己证件没准备齐全或没考虑好孩子的名字而一拖再拖。对此,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长春市卫生局提醒广大家长,根据自身

2025-09-06 08:08

廊坊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廊坊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廊坊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廊坊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廊政〔2015〕121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廊政办〔2017

2025-09-06 08:00

赤峰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赤峰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赤峰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赤峰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4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

2025-09-04 08: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