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汇总12篇(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更新时间:2025-08-30 12:03:03作者:三水老师

   因为读书让生活更美好,更有乐趣。——题记   读书,像迷茫在大海中的船只,需要指南针的指引,而读书它可以引领你走出迷茫的大海踏在广袤无垠的土地上;像人海中悲伤的朋友,需要人们的安慰,而读书它可以把你从悲伤带到快乐中来,感受世间不仅仅有悲伤还有快乐的存在。   读   读,很简单,你可以读你想读的任何东西,一封已经泛黄的书信,一张奇怪的明信片,一本许久未动的小说……有很多东西你都可以用它发出你自己的声音来,而我喜欢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因为读书可以充实我的世界,让我看到世界的五彩缤纷,就像银装素裹装点大世界一样的装点我的小世界。   在我读的书里面我最喜欢读一本《三年k班》我曾是那样不厌其烦的去翻阅,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地去翻阅,它里面的高中生活是那样不同,但似乎有些是生活中真实写照,同学之间的关系,与老师之间的关系,从开始到结束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地在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在这变化之中有过哭,有过笑,有过心酸,但最终的结果是甜的。   读,给我的生活增加了一份不一样的情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不再那样乏味。   书   书,书分为许多种:有科幻,有探索,有古典,有名著……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爱来选择你的书,在书中可以嗅到悲伤的泪痕,可以摸到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上的皱纹,不敢触碰勇士那血淋淋的创口……   我喜欢书,但我更喜欢可以引领人类积极进取,上进的书,在书中用真理,用现实去给你讲述:世界上苦的不只是你一个人,你不是最苦的,比你苦的人有很多,你还有什么可以去抱怨,不满足的呢?其中有一篇文章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叫《知足者才能常乐》在文章中作者用一个不知足的人和一个知足的人相比较,可想而知一个知道知足,一个不知道知足的人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不知足的人到最后连最初的那些也没有,而知足的人却是满载而归。我想这就是知足者常乐的体现之在吧。   书,不仅可以告诉你学到知识,还可以让你明确知足者才能常乐的道理。   读+书=读书,读一本好书就像燕窝,滋补你的营养,读一本坏书就像腐肉,浪费你的时间和精力。读书的好处远远不止这些,它可以让你灵魂提高一个层次,让你的生活不再平凡,可以带你领略时间的变换……   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读书时间吧,因为它可以让你,我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多种多样,而我认为读书使生活更美好。   每当我拿起书,嗅着那油墨的芬芳,心里便泛起一阵异样的涟漪,每当我读起《傲慢与偏见》,就会沉醉于伊丽莎白的活泼,达西先生的英俊,乔治亚娜的纯洁中。   每当我拿起《飘》,我仿佛看到坚强而美丽的斯嘉丽翩翩起舞,聪明善良的瑞德孤独惆怅的坐在邦妮的尸体旁……我的心跟着揪痛。   每当我拿起《红与黑》,我就仿佛看到了一名帅气的、脸上略显稚嫩的男子穿梭在职场中——于连,一名少年野心家,让我钦佩不已。   每当我拿起书,我就仿佛进入了百花园,玫瑰吸引着我,金银花微笑着看我。天竺葵优雅而舞,一阵风拂过,馥郁芬芳的香味充斥着天空,万蝶飘然而过……   每当我拿起书,我就仿佛进入了盛夏,习习凉风,阵阵蝉鸣,阳光照射下的树林光斑晃动,醡浆草的味道,泥土的味道,草地的味道,让我有一种幸福感。   每当我拿起书,我就感到了秋天的凉风正将我包围,秋蜢在草丛中唱着最后的挽歌,雁鸣阵阵,红枫如火,树叶片片飘然而过,古琴声声尽萧瑟。   每当我拿起书,我仿佛进入了银装素裹的严冬,朵朵晶莹的雪花随风而落,梅花朵朵,迎风傲放,冷艳袭人,香味飘溢,远处,箫声悠悠,仿佛有诉不尽的哀婉动人……   当我读着书,仿佛世间百态便在眼前,拿起诗词,我仿佛看到飞雪飘落,江上独有一翁,披着蓑戴着笠在垂钓——独钓寒江雪,说不尽的凄美,数不尽的缠绵。   每当我拿起名著,我就看到茶花女玛格丽特在街上悠闲地散步,温柔而又坚强的简.爱仿佛一朵带刺的玫瑰,不向生活屈服。   每当读起故事,我仿佛就看到阿瑟在去往天蓝色的彼岸,善解人意的毛毛正和人们愉快地交谈;每当读起“名人传”我就仿佛看到达芬奇在细致地画着蒙娜丽莎的肖像,爱因斯坦苦苦地思索“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居里夫人正努力做着实验,提取最纯的镭……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书里有花香满园,有彩蝶曼舞!读书使生活更加美好。   书,是人类的老师;书,是良药;书,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   诗人杜甫在诗中写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读好书,可以帮助你很多,很多……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让你的生活更美好、更多姿多彩。书中的那些优美词句,总会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流连其间。书,不能只看一遍,要反复的读,这样,也许会多读出这本书的第二层意思!书上的那些“小小的蚂蚁”,对于不识字的人来说,是多么的无味;而对于我来说,书上的那些“黑点”是那么有趣!   自从幼儿园大班开始,书,就陪伴着我,走到了现在。   还曾记得小时候,不识字时那些大孩子对我说的那些所谓“惋惜”的话;还记得第一次独立读书时的心情……   别的孩子第一本书是绘本,薄薄的,带上拼音,上面还有许多美丽的插图……在孩子群中,我却显得与众不同,第一本书是大约厚有2厘米,带上拼音,偶尔找出一幅插图……原来是作家杨红樱写的《金瓜汤银瓜汤》!   开始,我接到这本书,先仔仔细细的端详了这本书的封面半天,感觉不怎么好看;接着,我又快速的把书翻了个遍,却也只有几幅小小的插图而以。“先看看吧!”心里想着,却迟迟不动手。   “图片这么少,应法不好看吧!”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打算看看。   开始,我还是感觉不好看,想放下,却又想到了村上的那些大孩子的话——“书是多么好看啊!可惜你不识字,连拼音都不会。”   嗯,继续看!   看着看着,妈妈每次经过我的房间,总会听见爽朗的笑声。是的,我爱上了看书!   自从我爱上了看书,书就成了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有人说,整天捧着书,就是书呆子。我不否认,但我也不认为完全正确。书,要边读边想,那就不是书呆子。   书是借的,在图书馆里。看书时,我总会把书上的一些好词佳句给记下来,没有为什么,就是感觉这些句子很好听。每次闲着了,便把这些记录下来的优美词句看看,久而久之,便会背下来了。   我爱书,是书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书,是人们发展的台阶。列夫托尔斯泰那样说。是呀!书中自有博古通今,书中自有颜如玉。读好书但是非常有而无一害呀!而近期我也迷上《《明代的那些事儿》这一套书。   你是否还记得。在一个秋意渐浓的中午,我走在街上。两腿像注了铅一样厚重。而便是由于,我此次考試才考了77分。那鲜红色的成绩就好像印到了我的心里。使我更为难过。   回到家写完工作后,我很早的上了床入睡,但我困意毫无。顺手拿出床边的一本儿书,《明代的那些事儿》第一部。一开始我只是想消磨时间。但我看了前两页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关键讲了朱元璋从只想要有一个家。到迫不得已起义,最后起义取得成功当上皇上。这期内他是要历经是多少艰难才可以坐上这一红彤彤的桌椅上。而这把金銮殿有几个为了更好地他而去世。大家显而易见朱元璋是历经是多少艰难困苦最后取得成功的。在应对比他强十倍的对手时,他摇摆不定过,但他从没舍弃过。而朱元璋也是挨打的一边一卒也不剩。但到最终他奠定了河山。或许赢并不会太难,难的是一次一次被击败,却也有重头再来的心……   想起这里,我十分后悔莫及。成绩低又如何?授课之后好好地认真听讲,好好地做课外作业仍然也可以拿高分数。一时不成功不意味着一世不成功。因此我拿行笔来在试卷上改了又改,把不明白的题都弄懂了。   谢谢读书,要不是读书,我始终都搞清楚不上那么一个大道理。读书让日常生活更幸福。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仍然热爱生活。——罗曼·罗兰   童年时记忆始终是留在故乡里的,那时家里贫穷,我只有到山里一间只容下十几人的教室里学习。教书先生姓甚名谁早已不曾记得了,只记得他教书是带一种特殊情怀的。   先生爱讲《红楼梦》,里面的角色无论是凄美的林黛玉又或是泼辣的王熙凤,他总是怀着理解和爱的。仿佛里面每个角色都是前世的故交,仿佛里面每株草木花枝他都曾经轻抚过。   先生家中并不富足,教书却向来不用收费。读书教书育人不过是先生热爱生活的另一种方式。   这份深情在我心里洒下种子,离开故乡,进入闹世,世事熙熙攘攘,我却只愿意寻一静处,手执所爱之书,独醉期间。   我尤其喜欢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的李白,有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的高傲,辞官后成了山水间的侠客,“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无拘无束,天真烂漫,豪情万丈,只求一樽明月清酒足以醉平生。对生活的热爱让诗仙成为永远的仙人,成了不老的少年郎。   更敬佩东坡,一生跌宕起伏却仍有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洒脱,时光洗净铅华,他仍然鲜衣怒马,意气风发,不改当年。他行于竹林间,在料峭春风高歌“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受尽挫折的作家沈从文先生亦是如此,沈先生心怀大爱深情,早起散步时见到天边一星也极感动,千帆归尽,先生对生活中的一切宛如年少时初见日月山川般心动。他们对诗歌的情怀融入生活中,大到家国兴亡,小至院外花开。   我试着同样去了解并热爱生活,通过摄影记录下飞鸟掠过或晨星闪烁的痕迹,又或是一抹晚烟,一丈杨柳,去记录生活的美好,就像风会记住一束花的香。   一次摄影时,细雨中他的身影若隐若现,不见其人,却闻朗朗书声,在清晨的街上尤为明亮。“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他见了我,大喜,遂欣然交谈。   青春花欲燃,少年鸟欲飞,只望能在历经千帆后仍葆一颗赤子之心,爱书,也要更爱生活。   有时候看书,也是静心的一种举动吧。   书面上的字字句句,有时候看着看着,仿若就是在看自己。   没有刻意地去深究哪一个字词,可也许就会有那么的一瞬间有种恍然大悟的感想。   有句话叫做“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应该讲的就是这样的境界吧。   记得小一些的时候,老师总是布置一些背诵作业,其实大多时候也背是背诵了,但只是了解了字面的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再想起那些字词,突然有的就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更多的时候,因为经历不同,每一个时期对于同一句话的感悟也就不同了。   就像最最普通的“锄禾立当午,汗滴和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来讲,最初只是单纯地知道,这是说劳动人民辛苦,我们应该珍惜粮食。后来有一天,学校组织大扫除的活动,时值夏季,尽管有屋檐挡阳光,偶尔有微风吹拂,还是会觉得又累又热。再想想那首词中的农民伯伯,那可是直接在大太阳下劳作呀。   再后来,有机会去体验了一把割水稻,这才是真正的明白,粒粒皆辛苦的真正的含义,别说弯腰割水稻的辛苦,就是那桔梗不小心划一下,就是一道红痕,还不用说那痒痒的感觉,巴不得立马回家冲个澡。   看书与生活也是相连,从书上了解生活,从生活中去觉悟出书上的道理,了解了这样的一个循环,我们就会渐渐地喜欢上了看书吧。   我喜欢看书,书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开扩眼界,我常常想起高尔基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如此。   我还记得小时候我还不识字,妈妈会给我买一些只有图片没有文字的图画书,我一页页的翻着这些图画,时不时得摇头晃脑,觉得很有滋味,我每天晚上都拉着妈妈的衣服让妈妈讲故事给我听,我常常在妈妈动听的故事声中入睡。   上了幼儿园,冯老师给我们发了一些有趣的童话故事。我坐在自己的小椅子上一页页的翻着,虽然一个字都看不懂,但是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渐渐地我在幼儿园里学会了一些字,回到家里,我坐在爸爸的腿上,拿着冯老师给我的课外书,一个一个的念给他们听,爸爸经常夸奖我说的好、读的好,我很高兴,觉得很有成就感。   后来上了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从”aoe”开始教我们,在那个时候我已经认识很多的生字了,到了中午,我吧数学、语文都做好了,书架的书好像在叫我名字一样吧我吸引过去,我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常常忘了时间,等上课铃声响了,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记得有一次午睡时我拿出书静静的窃读着,没被老师发现,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我很开心。   现在我上了五年级了,认识了好多好多的字,读了多好好多的书,比如:丑小鸭、西游记、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美人鱼……等,书成了我的精神食粮   我最喜欢看书,书犹如我的一位朋友,书带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游玩。   书,在叶文玲的文章中,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而我,却认为它是我的“营养品”。   我喜欢书。在我还不识字时,每天晚上,睡在被窝里,妈妈给我读《成语故事》《一千零一夜》《故事大王》《智慧故事》《格林童话》等,成了我的一种享受。   等上了小学,我认字了,妈妈读故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的需求,妈妈就买一些书让我读。下课了,我会急忙拿出书来看,作业做完了,我会争分夺秒地看书;晚上,有时书中的情节吸引着我,我会钻在被子里偷偷地看书。我看书很快,有些囫囵吞枣,但那醉心地阅读使我很快乐。阅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写的作文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我最拿手的就是想象作文,我能根据事物、人物、地点写出一篇内容充实的作文。   三年级时,书已经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等车、坐车,我都忍不住要看书,有一次,我因专心看书,车坐过了站我才发觉。五年级,我更爱看书了,看到自己没看过的书,就想方设法借来看,并且很想一下子把书看完。一下课,我就立刻把书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有时需要上厕所,我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厕所冲去。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生命中再也不能缺少书了,它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们三味中队每个星期六下午都有一次读书分享会,我因为下午要上课,所以不能去。但是,我也看了不少书了呢!这不,我刚看完徐友彬先生的未来秘境系列。我最喜欢的非《2046,自由的囚禁》莫属。   《2046,自由的囚禁》讲述的是2046年带有病毒的鸟被小孙释放,飞到人类世界,把H4113传染给人类,因此,只有全球半数人幸存。从此,人们只要看见有翅膀的便格杀勿论,不一样王国被人破坏的不成样子,惨不忍睹。主人公风起带着蛋猫﹑白马﹑瑜美公主和任教授逃离不一样王国。鸟类﹑虫类灭亡后,人类和不完全人类的处境,愈发艰难。最终,在苏珊姐姐的帮助下,采访法律部长,法律部长认为有人类基因,是由人类生下来的,就是人类,是其它动物的基因,由其它动物生产的,就是非人类,就不会有和人类同等的待遇了。后来又通过管石姐姐的帮助,又建立了不一样游乐园。   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不要成为破坏大自然的凶手,人类和动物和平相处,不能过多砍伐树木,导致生态失衡,也要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我们才能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我喜欢看书,书本也像一个老师,书中的知识是我成长的点点滴滴。   妈妈的作文评语:文字简洁,一下子就把我带入书中,用简单的文字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说得清楚明白,希望以后一诺能多看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这半个学期,我读了很多的书。   史老师办了一个读书会,我看的大多是指定的书,比如,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系列。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读书,每次一定读二十到三十分钟。只有这样,才能把书籍读透,理解这本书作者想表达的意思。除了晚上,我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坐下来,拿着一本书,安静地看着,仿佛周围没有任何人。   我看了这些书之后也收获了不少。最近,我看完了克莱门斯校园系列小说。《捣蛋小子变形记》告诉我,人只有守法,其他人才会喜欢你。这让我知道,品格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零花钱大计划》告诉我们,只有行动了,才会实现自己想达到的目标。我每天读书时,都会用红笔划下一些好词好句,这样做可以让我的文学素养积累得更多。我现在已经看完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等二十多本书,最近准备看《吹小号的天鹅》。每次把书再看一次,我都会有许多不同的收获。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莫属《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述的是,基督山伯爵机智地复仇的故事。唐泰斯是一名水手,因为被陷害而进了伊夫堡监狱。监狱里的一个长老告诉他,在基督山岛上有一个宝藏。唐泰斯出狱后,找到了宝藏,改头换面,把自己称为“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找到了三位陷害他的人,并且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让他们得到了教训。我真佩服伯爵,他很聪明,善于学习,而且很善良。我也非常佩服大仲马,居然写出了那么多的好词好句,塑造了一个生动的基督山伯爵。   读书可真有趣。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   我是一个小书迷,每天在书包里都会带着我的朋友——“书”。   要说我和书之间怎样成为好朋友,就要从我上幼儿园时说起。当时,妈妈常会买一些看图识字和童话故事书给我。我并不知道那些花花绿绿的是什么,只是觉得好看、好玩。在每个周末妈妈教我看图识字,在睡觉前我总会让妈妈给我讲故事,我听着听着就进入了梦乡。听故事、看图片成了我爱读书的开始。   慢慢地我开始上小学了,在一、二年级时,我开始读一些带拼音的书,遇到不认识的字我会拼拼音、慢慢读,渐渐地我能读一些故事书、小童话,这些故事、童话中的情景经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在三四年级时,我会自主读书了,每当经过书店,我都会缠着妈妈给我买书。有一次上音乐课,我偷偷地把书打开,头低下看妈妈给我新买的《淘气包马小跳》,当我看到有趣的片断时,我不小心笑出声来,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罚我站在教室门口,可我望着天空还在想书中的情景。老师的惩罚随着我的投入,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爱读书的我,使我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在五年级时,老师让我写一篇童话故事,这下我可有得写了。大多数同学写的是:“从前,有一位公主(或王子之类)……”我想:同学们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用自己的大脑去编这个故事。我写的是:“有一个美丽的国度,那里有……”于是,我的作文得了一百分,老师在班上作为范文朗读。   我的读书生活丰富多彩,像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这可多亏了我的朋友“书”。   这半个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比如:《吹小号的天鹅》、《格列佛游记》、《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等二十七本书。我喜欢看数学绘本,睡觉前我经常拿在手里翻看。妈妈催促我关灯睡觉,我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其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那一套探险家贝尔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荒野求生》。这套书有十二本,是我在图书馆发现的,拿起书翻开第一页,书的内容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登场人物一个个的性格特点介绍非常详细。   中间有一个情节特别引人注意。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有一条可怕的咸水鳄鱼,他们坐在船上心惊胆战,鳄鱼就在下面,如果鳄鱼扑上来,他们只能等死。所以他们选择了潜水游到岸边。和鳄鱼潜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足够的勇气和智慧。队员们时不时潜到水底,观察鳄鱼的动静,观察鳄鱼和自己的距离。鳄鱼只有确保猎物在它可控范围的时候才会浮出水面,发起攻击。   在这套书中我学会了野外生存的技巧,学会了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也很欣赏书的作者英国前特种兵贝尔。格里尔斯说的:“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我推荐大家看这套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还有啃书虫。”我愿意当那只幸福的小书虫。 原创文章,作者:大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qzw.net.cn/chuzhongzuowen/61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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